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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1,杜少爷的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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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杜少煜生日那天,找了B市一个最大的饭店,其实也没有几个人参加。但,杜少爷说了,就算吃不了多少,排场也在。

    叶小溪撇嘴不屑,不过是好面子罢了。她当然也不好意思说什么,毕竟杜少煜的家世很好,父母当然也不会委屈了他。据说,杜少煜的父母也要来参加,结果,被杜少煜拒绝,我们一群小年轻人聚会,你们这么大岁数了,去那里干吗?

    杜妈妈狠狠地敲了敲杜少煜的脑袋,感叹道,孩子大了,不由娘啊!也就随他去了。

    那天,杜少煜的小钱包塞得鼓鼓的,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富丽堂皇的酒店。酒店的经理自然也不敢怠慢了京城里有名的公子哥儿,一排礼仪在门口迎接着,颇有些排场。

    杜少煜到之前,沈凉清,叶小溪他们就已经到了。还有几个跟杜少煜玩得比较好的哥们,大家的家世都是还不错的,俗话说,人以群分大致就是这个意思。还有几个班里的女生,杜少煜考虑到只有叶小溪一个女生,她会不自在,所以,也邀请了阿花和温婉。

    阿花坐在叶小溪旁边,凑近叶小溪,说,“你准备了什么礼物啊?”

    叶小溪偷偷看了沈凉清一眼,小声说,“沈凉清说,放开了吃,就是给杜少煜最好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阿花顿时无语了,别有深意地望了沈凉清一眼,好哥们就是好哥们,一点都不客气。

    而沈凉清,只是端着跟前的那杯清水,优雅地嘬饮,丝毫不去理会两个姑娘的碎碎念,让人误以为那是琼浆玉液。

    其实,叶小溪原来是准备了礼物的,她没什么钱,但是,有一手好手艺,想了半天后,买了一团蓝色的毛线,打算给杜少煜织条围巾。

    后来,不经意间,被沈凉清发现了,他好奇地问,“你在干什么?”

    叶小溪抬起头,“杜少煜不是快生日了吗?我织条围巾,给他做生日礼物。”

    沈凉清拿起她手中的线团,和织了一半的围巾,剑眉竖了起来,“这个没收,聚会上,放开了吃,就是给他最好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然后,毛线没了,织了一半的围巾也没了。叶小溪望着空空的双手,愣了半天。

    沈凉清将毛线放在一只袋子里,锁到小橱子里,不屑地自言自语,“臭丫头,难道不知道,围巾是织给男朋友的吗?”

    可是,叶小溪哪好意思去吃白食啊,她还是给杜少煜准备了生日礼物的。呃,一个精致的笔记本,算不算?她承认有些拿不出手。

    “哈喽,”推开门,少年火红的头发映入眼帘,他双手悠闲地插着口袋,一双桃花眼眉飞色舞。他找了个位置坐下,“大家都到了啊,等我很久了哇?”

    沈凉清看了看手表,说,“你迟到了五分钟。”

    杜少煜的食指敲了敲桌子,无赖地说道,“凉清,凉清,我的生日礼物呢?”

    沈凉清拿出一个袋子,“斯伯丁篮球,给你。”

    杜少煜接过袋子,看了看,吃惊地说,“这个限量版的,你怎么搞到的!”

    “让一个朋友给弄的,具体我也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呢?”杜少煜冲着叶小溪挑眉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她哪好意思拿出来啊。

    看她迟迟不动的样子,杜少煜傲慢地说,“你不会没有准备吧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这个时候,大家都在注视着叶小溪,她的脸上飞起两朵彩霞,咬了咬嘴唇,忐忑着到底要不要拿出来。

    “不是真没有准备吧?”温婉大声说,她早就看叶小溪不耐烦了,死皮赖脸住在沈凉清家不说,还跟杜少煜是同桌,这次,让她下不了台才好。

    “她有准备,”沈凉清说,“少煜,看你脚底下。”

    杜少煜一看自己的脚下,果然有一只袋子,上面画了一个熟悉的对勾,他最喜欢的牌子。“哇塞,小溪,耐克鞋诶!谢谢你。”看到自己钟爱的鞋子,不禁眉开眼笑。

    叶小溪看了沈凉清一眼,他还在喝只剩下一半的清水,面无表情,也没有望向她。原来他早已帮她准备好了生日礼物,跟杜少煜在一起这么多年,自是知道他的喜好。想起这个,叶小溪心里暖暖的。

    一群高中生兴致勃勃地畅谈,男生们也开始喝酒。沈凉清也是会喝酒的,杜少煜每端起一杯酒,沈凉清都会毫不推辞地喝掉,足以见两人的感情之深。

    他偶尔也会给杜少煜挡两杯酒。在场的,还有大他们一届的高三学长,是校篮球队的队长,他的球技一般,也不清楚究竟是如何当上队长的,能坐上这个位子的人,大部分也是靠人际关系的。

    而沈凉清平时是不怎么与他们来往的,只是在打球的时候配合一下。沈凉清的朋友很少,却很真。他在学校的人际也不复杂,与他来往较多的,除了杜少煜,叶小溪也不知道有谁了。

    “这三位美女是?”坐在一起的三个女生,其中有一个打扮的很时髦,甜美,穿着粉红色的外套。另一个长得清新秀丽,干净白皙,头发乌黑扎成两个辫子,搭在前胸,说话的时候,压低声音,恐怕别人注意到自己。还有一个,比起这两位,稍逊色一些,有些微胖,但是,看起来很机灵,篮球队长如是问道。

    杜少煜站起来介绍,讪笑着说,“哈哈,其实早该介绍一下的。她们三个是我们班的,这位美女,”他指着温婉说,“叫温婉,很好听的名字吧,是我们班的班花哦,很多男生追的。这一位,”他指着阿花说,“是陶桃,外号阿花,我们班的林无敌,哈哈”说完,杜少煜自顾自地笑了。

    阿花抓了一把花生米,逐个砸到杜少煜身上,以发泄自己的愤怒,“杜少爷!我的形象都被你毁了!”

    杜少煜一边躲,一边哈哈笑,“好啦,好啦,不闹了。这位呢!”他轻咳一声,正色说,“是新转来的学生,叫叶小溪。”他想起叶小溪刚转来时的自我介绍,侃侃而谈,“叶子的叶,大小的小,溪水的溪。”

    又指着篮球队长,对三人说,“这位是我们篮球队的队长,李淼。”

    李淼冲三个女生点了点头,“你们好,我叫李淼,看来你们跟杜少都很熟咯,他的聚会上一般没有女生。”

    “是我们的荣幸,”温婉微笑着说。

    阿花“切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叶小溪撞了撞她的胳膊,示意她不要乱说话。

    “这位,叫叶小溪,是吗?”篮球队队长李淼问道。看到这位清新中略带羞涩的女孩时,不自觉中,便有了些好感。城市里的女孩子总是太过娇贵了些,而她则给人一种小心翼翼的感觉,让人很舒服。旁边叫温婉的女孩子,虽然长得很漂亮,但是她太明白自己的优势,甚至高傲。

    叶小溪乖巧地点了点头,“是的,你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老家是B市的吗?”李淼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是,”叶小溪说,“我是H省的。”

    这便是了,B市的孩子都有一种恃才傲物的心态,到哪里都挺着胸脯,以为自己是大爷。而偏偏,他李淼,不是B市的人。虽然他跟随父母来到B市多年,却依旧未能真正成为B市的市民。因为那张户口,不是谁想办就能办的。他在心里对B市的人事有些偏见的,却又热衷成为B市的人,纠结而矛盾。

    一听说,叶小溪不是B市的人,当下便有些亲切了,他微笑着说,“你来B市多长时间了?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叶小溪想了想说,“有三个月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改天我带你到四处好好转转,B市有好多好玩的地方呢。”任谁都能看得出来,李淼对叶小溪有好感。

    “谢谢,”叶小溪中规中矩地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