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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三六章 绣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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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站在郡王府外,大概七八十丈远的地方,卫小歌将拜帖递给了一名鼻孔一直朝着天空的门房。

    拜帖是鲁巧写的,她实在是觉得自己的字迹怎么看怎么丢脸。

    门房接过帖子,手背甩了两下,以赶苍蝇的姿态赶人。

    来来往往的人非富即贵,不说别人,接帖子的门房都比她更像个有钱人。卫小歌感觉她必须解释两句,“这位,我带了四品中郎将的官印而来。”

    可是派头很大的门房已经扭身而去,口里还很不屑地说道:“四品武官,你这种到郡王府寻门路的人我见得多了,慢慢等吧!”

    说完这句话,这位门房忽然眼睛睁得老大,如鬼魂附体似的,马上点头哈腰去迎接另外一名刚刚落轿,看着十分“得体”的客人。

    抬头和低头之间的转换如此迅速,将狗眼看人低,发挥到极致!

    错愕之余,卫小歌心中油然升起一丝对这位门房的敬佩,此人对这份职业其实真的很敬业。

    该敬的敬,该打发地打发,丝毫不含糊!

    其实,鲁巧曾建议,至少等个一两天,等他缝出一身像样的衣衫再登门,不然肯定被人赶出门外。

    而卫小歌自己则是持着反对意见。

    既然大家肯定都穿华服,她穿一身布衣,会不会很夺人眼球,反而让她的拜帖能早点到达岐郡王的手里。

    眼球是夺了,却被人当脑子有病。

    略略站了一阵的卫小歌转身就走了,一边走一边深深怀疑,她的拜帖最终会被门房带去茅坑用掉,当然,如果人家不嫌弃纸张太硬的话。

    果然音讯全无。

    在精致又狭窄的小院落里,足足住了八天,她再次回到郡王府,又递了一张拜帖。

    这次全副武装,换了鲁巧拍着胸脯打包票,足足花了八天做出来的衣裳。

    是一套极为夺目的铠甲......

    用闪着银光的钢丝编织而成,站在十丈外,也能被反光扎伤的双眼。

    接待的竟然是同一名门房,看到卫小歌竟然一眼就认出,眼里忽然露出一丝怪异的笑,竟然将鼻孔降了下来,很客气地接待。

    也很客气地接过拜帖。

    新帖子用的是最好的纸,用精美的拜匣装着。

    这次卫小歌没有等太久,拜帖果然传到“上头”了,三天后便被岐郡王“宣”入府中觐见。

    岐郡王的父亲宁王是永熹帝的第九子,名不见经传,并且已经死了十来年了。

    今年是永熹八十三年,也就是说这位皇帝已经在位置上坐足足八十三年。满京城的人都知道,老而不死,并且可能还能活很多年的老皇帝,四十多岁登基,如今已经一百二十来岁。

    因此儿孙非常之多。

    但是在京城开府的“王”们并不多,早早被打发到地方上。

    儿子比老子先死,对于众王爷来说,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。皇帝一天不死,他们就是堂堂正正的王爷,也算是威风八面。

    但是王爷们的儿子福利明显减少,最惨的是孙子,也就是老皇帝的重孙,最多落得个衣食无忧,毛权势都没有。

    甚至于只干点强占民田建庄子的小事,也会被言官们无情揭发。

   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,指的就是这帮永熹帝的重孙们,或者是隔得更远的侄孙侄重孙们。

    隔了几代的皇族子弟,不能给人干活赚钱,除了坐吃等死就没第二条路可走。

    岐郡王当然不在此之列。

    因为他是一名外窍武修,也是一名当权的郡王,连带寿王这位与之交好的叔叔,也大大沾光,在潞州非常威风。

    能在京城中拥有府邸很不简单,除了岐郡王的郡王府,另外还有五座。

    其中四座属于四名正当壮年,还不到三十的皇子,个个是内窍顶峰。

    最后一座属于一名皇孙,与岐郡王同样万众瞩目,乃是手握重权,在军中十分有地位的岚郡王。

    两位郡王显然是下任皇位的热门候选,卫小歌在客栈只住了几天,从不同人的嘴里,听到两方拥护者吵过几次架了。

    民风还算开放,只要不在皇宫附近权贵云集的内城大喊大叫,平时聊聊皇家秘闻,乃是茶余饭后最好的消遣之一。

    比如说有位公主,性情很豪放,足足有十八名面首。

    更有人言之灼灼,有位在京城有王府的皇子其实已经到了外窍期,却是一心隐瞒。只等岐郡王与岚郡王斗得你死我活之后,这位皇子便能渔翁得利。

    这些都是道听途说。

    不过,岐郡王如日中天,这点谁也不敢否认。

    面见岐郡王,卫小歌仍旧披着鲁巧打造的薄甲,闪着银色的光芒,脚蹬一双崭新的鹿皮靴,被人带进郡王府。

    虽然不至于被点头哈腰的对待,到底没像第一次那般,用鼻孔瞧着。

    觐见的地点在外院书房,四周静悄悄,以她的耳力,听不到附近有任何人。

    手里捧着“绣品”。

    这样东西,她打开过两次,并且知道该如何使用。

    慢条斯理的岐郡王,踱步到案子前,瞧了瞧绣品的真面目,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表情。

    笑得如此古怪,卫小歌心想,岐郡王肯定是憋坏了吧,想大笑吧!

    七尺长,三尺宽,白色的软纱薄如蝉翼,据说是蛛丝所织的布。

    绣着的图案......

    鸳鸯戏水图。

    反正她看到这对鸳鸯,捧腹笑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。

    “此物威力如何?”没有笑太久岐郡王便问道。

    这东西应该原本就是敬献给他,金秀秀曾说起,花了八十年,不是手制,而是用双眼催动法力织布绣花。

    丝是她“自产”,无毒的丝,无毒的线,对于她而言比弄出有毒的还艰难。

    “可限制行动,绑缚之用,内窍期全然挣不脱,外窍需要几息的时间吸收此物所带来的天地元气。”卫小歌老实回答。

    不管是挣脱白纱的捆绑,还是吸收掉天地元气,对外窍会有少许影响。

    高手对敌,几息的时间能砍掉好几颗头颅了。不过谁也不是傻子,外窍高手谁没有一柄神兵利器,不等此物近身就劈了!

    此物对她完全无用,随时可破坏白纱的元气波动,大约一个呼吸都不用。

    “鸳鸯戏水图......竟然花了八十年的时间......”岐郡王不免又笑了两声,“赐予你吧!”

    卫小歌忙将白纱卷起塞进锦布包裹,毫不客气地收了。

    其实俗归俗气,但是绣得非常之精美,尤其是布料,又轻又薄。如果换了一名绝色的人族姑娘所绣,然后夜半私房里披在身上,与这位郡王爷共度春宵,其实非常绮丽吧。

    岐郡王绝对不会认为可笑。

    估计是一想到是金秀秀的手笔,倒胃口了!

    卫小歌一点都不嫌弃。

    有一个问题她想了许久,明明浑身是毒的一名女妖,为什么花了那么大精力,绣出一幅无毒的法宝?

    将蛛丝上的毒去掉,恐怕需要花了许多功夫。

    金秀秀肯定不是自用,那么应该是送人。

    不是送给貌似想收服她的慕容念之,也不是送给寿王,而是准备送给岐郡王。

    但是,金秀秀是个老妖婆,八十年前开始绣这样东西的时候,岐郡王还未出生。

    所以准备送给......位高权重,将来可能是皇帝的任何男子。

    ——金秀秀希望做一名高贵,并且被人羡慕的女人。

    这是卫小歌冥思苦想之后得出的答案。

    而答案本身也很离奇,十分不合常理,至少正常人不应该这样想。金秀秀掉脑袋的那一瞬间,不知有没有后悔。因为这年头想做高贵的女子,需要很多很多东西,她一样都没有!

    集美貌与地位与一身顾三小姐,即使被威胁得和亲,也能放句有份量的话。

    ——和亲,没问题啊,岐郡王答应许出郡王妃的位置,我便来做王妃。

    金秀秀能放什么话?

    ——我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,并且我浑身是毒,但是将绣品献给你,还能帮你杀其他的妖怪,真的很有利用价值。来利用我吧,作为交换,你让我进郡王府当一名妾!

    作为一名妖怪,这想法一点都没错。妖怪界的法则大抵如此,讨好了大王,大王会给予重视,然后给口得体的饭吃。

    金秀秀的想法没错,但是她错在——岐郡王永远不会当她是人!

    而这件绣品,被当作一件垃圾,被岐郡王随手扔给了自己。即使作为金秀秀敌对的一方,卫小歌此刻也不免有些唏嘘。

    在外院书房逗留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,并没有要紧的“任务”需要她去做,卫小歌被岐郡王随意“打发”了。

    是岐郡王记性不好?当初此人拿糜红尘的性命胁迫,才使得她签订了一份合约,这会儿却仿佛完全忘记这回事,就好象自己是来乞食的。

    每个站在上方的人,都认为底下的人是来求着他的。

    卫小歌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崭新的铠甲和内袍,外带一双花了一百两银子买来的靴子,她忽然明白了。

    如果穿得太次,不按照世面上的规矩来,门口的人不放她进去。

    如果穿得像模像样,一副来当“属下”的架势,上头的人会觉得她在刻意讨好。

    岐郡王此刻未必没有在心里“点评”——原来都是一路货色啊,这么快找到绣品,穿着一身锃亮的铠甲来王府,肯定一心想巴结。

    游戏规则大抵如此。

    想明白这一点,卫小歌顿时觉得愉快非常。

    看来连重要的收妖任务都不用做,混完三年,即刻闪人!

    至于系统任务......

    难道要花八十年去绣一幅鸳鸯戏水图不成?就算有这种寿命和这等非凡的毅力,最多能入郡王府做妾。

    而做妾?

    提都不用提!